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新规
AI导读: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新规,细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要求,强化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提出重整方案规范要求,加强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旨在化解上市公司债务风险,提高重整质效。
最高法与证监会携手发布新规,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注入新动力。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旨在细化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并新增庭外重组与关联方破产、可转债处理等内容,同时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规体现了规范与发展的双重导向,每年有十余家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新规的出台为市场提供了明确预期,便于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新规的六大亮点包括:加强司法与监管协作,必要时启动会商机制,防止风险外溢;着眼于经营能力恢复,引导管理人深入分析困境原因,制定重整方案;明确上市公司重整预期,优化府院联动机制,避免资源浪费;强化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保障各方知情权、参与权;提出重整方案规范要求,限制资本公积转增比例和入股价格;加强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确保重整计划顺利实施。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是对近年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实践的总结提炼,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提高重整质效。破产重整在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并非所有存在经营风险的公司都适用于破产重整,新规的出台旨在化解上市公司债务风险,为市场注入新活力。
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高质量发展,优化主营业务和资产结构,实现规范治理。同时,新规也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未来,随着新规的深入实施,将有更多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图片链接保留未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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