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立法加速低空经济商业化进程
AI导读:
珠海等城市通过立法为低空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加速低空商业化进程。珠海已出台相关条例,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推动低空物流业发展,探索海岛等应用场景的商业化经营模式。
当前,城市低空经济立法正在加速推进,为低空商业化进程注入了强劲动力。低空交通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力,正在逐步成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法规政策的不完善,低空新业态在空域申请、航线规划、安全监管等方面仍面临诸多限制,阻碍了低空产业的商业化进程。
近期,多个城市先行先试,为低空经济立法树立了典范。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低空经济的地方专项法规,苏州市发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性低空空中交通规则,珠海也紧随其后,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珠海凭借良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包括中国航展和亚洲通用航展平台、陆岛运输应用场景需求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发展诉求,积极抢抓时机,制定低空经济领域法规,旨在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的形成,促进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广东出台了《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提出形成广州、深圳、珠海三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格局。珠海市早在2023年底就提出了打造“天空之城”的战略目标,通过应用场景的开发开放系统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此次《条例》的出台,正是珠海主动探索加速低空商业化运营的积极尝试。
《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推动低空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飞行规则制定、飞行服务保障等工作。同时,《条例》鼓励在符合条件的海岛、医院、学校等地点布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为低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珠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积极推动行业新增无人机飞行航线,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珠海智慧住宅无人机配送快件。
珠海在立法、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开发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展。未来,珠海将按照“先货后人”的发展路径,逐步构建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岸都市圈低空空中交通走廊。业内人士认为,珠海将低空经济产业的各项措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为低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与地方积极立法探索形成互动的是珠海的低空商业运营亦在不断打开新空间。今年以来,珠海已完成全国首个客货运一体eVTOL运营基地以及全国首个海岛eVTOL运营基地建设,成功开通全国首条海岛无人机邮路,实现海岛医疗应急物资、邮政包裹等货物的常态化配送。目前正在探索外卖配送、海岛低空文旅等客货运输商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覆盖整个海岛的低空物流载人网络体系。
然而,当前低空经济发展仍面临政策、安全监管、产业生态、市场等问题和挑战。与长三角地区相比,广东政务应用场景的打造明显不足,企业普遍反映广东低空经济政务应用领域的标的都比较小。此外,广东省内的低空经济相关企业数量众多,但市场容量相对有限,行业内竞争激烈。因此,珠海等城市需要继续探索创新,通过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或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大“低空+公共服务”力度,推动低空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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