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新增两起集体诉讼
AI导读:
12月31日,广东深圳和江苏南京两地法院发布美尚生态和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标志着资本市场新增两起集体诉讼,彰显保护投资者决心。
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发布美尚生态和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标志着资本市场再添两起集体诉讼。
特别代表人诉讼采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是新《证券法》下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关键法律工具。此机制覆盖所有适格投资者,简化了维权流程,降低了维权成本,并通过巨额民事赔偿增加了违法违规成本,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后盾。此次两起诉讼的启动,彰显了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与司法部门保护投资者的坚定决心。
两起诉讼均起源于投资者服务中心(投服中心)的申请。在两家法院初步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后,投服中心迅速响应,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并成功将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12月30日,投服中心分别就两案接受了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并向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公告明确了权利人范围,包括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入并持有美尚生态和金通灵股票的投资者,且具备相同种类的诉讼请求。符合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书面声明退出,即视为同意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
投资者需注意,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即视为对投服中心进行特别授权,由投服中心代表其参与诉讼活动。投服中心是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致力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若投资者不愿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需在公告期间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声明退出。声明退出的投资者可另行起诉,不视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原告。此外,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结案后由败诉方承担。
此前,国内已有康美药业和泽达易盛两起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成功落地,投资者分别获赔24.59亿元和2.8亿余元。证监会表示,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新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投服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积极履行法定职能,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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