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珠海通过《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加速低空经济商业化进程,推动低空交通发展,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面临政策、安全监管等挑战。

当前,城市低空经济立法正逐步“起势”,低空商业化进程显著提速。低空交通作为综合立体交通发展的新质生产力,正逐步展现其巨大潜力。然而,由于法规政策尚不完善,低空新业态在空域申请、航线规划、安全监管等方面仍面临诸多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低空产业的商业化进程。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多个先行城市已率先为低空经济立法。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低空经济的地方专项法规,苏州市发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性低空空中交通规则。近日,珠海也紧随其后,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珠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李文基在《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珠海已具备较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抢抓时机制定相关法规,对于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促进珠海与合作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广东出台了《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提出要形成广州、深圳、珠海三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格局。珠海市在2023年底就提出了打造“天空之城”的战略目标,此次出台《条例》正是其主动探索加速低空商业化运营的积极尝试。《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推动低空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飞行规则制定等工作,为低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硬基础”和智慧“软服务”。

同时,《条例》还提出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鼓励在符合条件的海岛、医院、学校等地点布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并推动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这意味着珠海的低空物流业将迎来加速发展。珠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积极推动行业新增无人机飞行航线,为珠海打造“天空之城”作出更大贡献。

此外,《条例》还创新性规范了政府职责、基础设施建设、空域协同管理、飞行活动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上位法尚未作出具体规定的重点问题,以良法善治塑造和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赋能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也为国家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珠海经验”。

业内人士认为,珠海将支持低空经济产业的各项措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为低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解决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协同、管控、标准、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珠海的低空商业运营亦在不断打开新空间,尤其是海岛应用场景的落地,正是低空交通运输降本、提质、增效的现实写照。

今年以来,珠海已完成全国首个客货运一体eVTOL运营基地以及全国首个海岛eVTOL运营基地建设,成功开通全国首条海岛无人机邮路,实现了海岛医疗应急物资、邮政包裹等货物的常态化配送。目前正在探索外卖配送、海岛低空文旅等客货运输商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覆盖整个海岛的低空物流载人网络体系。从“硬基础”到“软服务”再到政策立法,珠海用一年的时间打通了每个环节。

从广东低空经济“三足鼎立”格局看,珠海作为广东低空经济的“第三极”,依托中航通飞公司落地,并在高新区聚集了多家低空经济产业上下游企业。截至2024年10月,珠海拥有航空及配套企业73家,2023年实现产值155.64亿元,增速27.6%,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海岛应用场景的落地,将有力推动打开未来低空城市应用场景的新局面。

不过,当前低空经济发展仍面临政策、安全监管、产业生态、市场等问题和挑战。与长三角地区相比,广东政务应用场景的打造明显不足,企业普遍反映广东低空经济政务应用领域的标的都比较小。此外,广东省内的低空经济相关企业数量众多,但市场容量相对有限,行业内竞争激烈,导致低空应用场景的打造和商业化进程受阻。受访企业表示,希望珠海能通过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或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耐心资本”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加快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