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珠海通过《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加快低空经济立法进程,推动低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商业化运营,构建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城市低空经济立法逐渐升温,低空商业化进程显著加速。低空交通作为一种新兴生产力,正逐步融入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然而,受限于法规政策的不完善,低空新业态在空域申请、航线规划及安全监管等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低空产业的商业化进程。

近期,多个先行城市纷纷为低空经济立法。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低空经济的地方专项法规,苏州市发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性低空空中交通规则,珠海也紧随其后,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珠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李文基表示,珠海具备较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此次立法将有力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的形成,促进珠海与合作区的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广东出台了《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提出构建广州、深圳、珠海三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格局。珠海市在2023年底就提出了打造“天空之城”的战略目标,此次《条例》的出台正是珠海主动探索加速低空商业化运营的积极尝试。

《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建立健全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之间的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推动低空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飞行规则制定及飞行服务保障等工作。同时,《条例》鼓励在符合条件的海岛、医院、学校等区域布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并推动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珠海的低空物流业将迎来加速发展。

珠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积极推动行业新增无人机飞行航线,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珠海智慧住宅无人机配送快件。此外,《条例》还就政府职责、基础设施建设、空域协同管理等重点问题作出了创新性规范,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未来,珠海将按照“先货后人”的发展路径,构建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并逐步建立珠海东西部城市通道、海岛通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岸都市圈低空空中交通走廊。业内人士认为,珠海将支持低空经济产业的各项措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珠海在低空商业运营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今年以来,珠海已完成全国首个客货运一体eVTOL运营基地及海岛eVTOL运营基地建设,成功开通全国首条海岛无人机邮路,实现了海岛医疗应急物资、邮政包裹等货物的常态化配送。目前正在探索外卖配送、海岛低空文旅等商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覆盖整个海岛的低空物流载人网络体系。

从“硬基础”到“软服务”再到政策立法,珠海用一年的时间打通了低空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然而,当前低空经济发展仍面临政策、安全监管、产业生态及市场等问题和挑战。珠海应继续探索新领域、新问题,将政策空间转化为发展新路径,并搭建公共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效率。

作为广东低空经济的“第三极”,珠海依托中航通飞公司落地,并聚集了多家低空经济产业上下游企业。截至2024年10月,珠海拥有航空及配套企业73家,2023年实现产值155.64亿元,增速达27.6%。海岛应用场景的落地正是低空交通运输降本、提质、增效的现实写照,将有力推动未来低空城市应用场景的新局面。

珠海市低空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斌表示,《条例》为珠海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受访企业也希望珠海能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或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耐心资本”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加快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