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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并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禁止违法利用相关信息。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指引,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需及时、公平地披露或提供破产重整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上市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需对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缺陷、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并将结果对外披露。对于涉及盈利预测的重整计划,上市公司需客观、审慎地说明其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此外,该指引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破产重整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以保障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信息披露行为,提升市场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