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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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布重磅新规,详细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要求,包括司法监管协作、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重整方案规范等六大亮点,旨在保障重整顺利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最高法、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重磅新规,针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领域出台详细指导文件。
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详细规定了案件管辖、申请主体和审查标准、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重整计划草案要求、执行和监督等内容,并新增庭外重组与关联方破产、可转债处理等内容。同时,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明确了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和资本公积转增比例等核心事项。
新规体现了规范与发展的并重,明确了六大亮点,旨在保障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一是加强司法与监管协作,必要时启动会商机制,打击损害债权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二是着眼于经营能力恢复,强调上市公司重整要回归产业经营,实质性改善公司经营能力。三是明确上市公司重整预期,优化府院联动机制,明确不具备重整价值的公司情形。四是强化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保障债权人、投资者等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五是提出重整方案规范要求,明确资本公积转增比例和入股价格等,防止股本过度扩张和权益稀释。六是加强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明确执行完毕的标准和期限,保障重整计划的有效实施。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的出台将给市场明确预期,便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新规也强调了司法与监管的密切配合,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响应市场呼声。
据了解,每年实施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有十余家,新规的实施将对这些公司的重整过程产生深远影响。此外,新规还强调了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推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重要作用,旨在最大可能地盘活经济要素和资源,防止风险传导蔓延。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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