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新增两例,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AI导读:
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新增两例案件,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分别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美尚生态、金通灵两案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日,我国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迈出重要一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再次发挥作用,新增两例案件。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宣布美尚生态与金通灵两案已成功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这一转换是基于投资者服务中心的申请,旨在更有效地维护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对金通灵与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指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害投资者有权依法对这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深圳中院与南京中院在接到投资者服务中心的申请后,依法受理了投资者的起诉,并启动了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征集到足够数量的投资者授权委托后,投资者服务中心向法院提出了将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申请。今日,两家法院正式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标志着这两起案件正式进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实施,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法治化水平,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来,随着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广,相信将有更多受损投资者能够通过这一途径获得应有的赔偿。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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