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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根据最新统计分类,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核算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127555亿元,占GDP比重为9.9%。

新华财经北京12月31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12月31日消息,为全面评估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繁荣程度,国家统计局依据最新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并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详实数据,对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加值进行了科学核算。

核算结果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了127555亿元,这一数值占GDP的比重高达9.9%,彰显了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

深入剖析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内部结构,数字技术应用业以55636亿元的增加值独占鳌头,占比高达43.6%,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紧随其后的是数字产品制造业,其增加值为43135亿元,占比33.8%,展现了强大的制造实力和创新能力。数字要素驱动业也不容小觑,其增加值为24747亿元,占比19.4%,为数字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相比之下,数字产品服务业虽然增加值较少,为4037亿元,占比3.2%,但其在完善数字经济生态、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