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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及时、公平披露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并严禁利用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各界意见。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提供涉及破产重整的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性。

若上市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需自查并对外披露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缺陷、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况。此外,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中若涉及盈利预测,应客观、审慎地说明其合理性及可实现性,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同时,该指引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破产重整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以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