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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举办发布会,介绍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措施。提出可信数据空间为核心解决方案,强调数据权益保护,旨在最大化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打造数据驱动的新应用和新模式。

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举办了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指出,我国数据要素的市场化循环体系仍存在不畅,数据价值未充分释放。

据陈荣辉介绍,2023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高达32.85泽字节(ZB),但保存率仅为2.9%,企业超过一年未使用的数据占比近四成。为打破这一困境,可信数据空间被提出作为核心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和价值共创。

可信数据空间将助力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打造数据驱动的新应用和新模式。陈荣辉表示,通过创新运营机制,吸引相关方共同挖掘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从供给端到需求端的高效匹配,最大化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例如,全球多个国家正在探索基于数据空间的跨国癌症数据共享等新应用模式。

此外,可信数据空间还将促进更大规模的数据供给和更广范围的数据流通。通过构建多方共识的规则制度和安全可信的技术环境,降低供数和用数方的信任成本,提升供数意愿。同时,强调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互操作能力,消除“数据孤岛”,实现数据资源的规模化流通和高效配置。

国际研究机构预测,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将带动GDP增长0.2%。可信数据空间以场景创新、价值共创为着力点,培育数据产业生态,吸引各类数据企业参与,形成数据产业集群。同时,需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力量,探索多样化的数据价值释放路径。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也强调了企业在数据开发利用中的数据权益问题。他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企业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日益强烈。但不少企业对“能开发利用哪些数据,怎样开发利用数据”存在困惑,影响了企业创新。因此,《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旨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敢用数”“会用数”“用好数”提供保障。

《意见》明确了企业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依法享有数据权益。并鼓励企业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盘活企业数据资源。同时,建立了数据权益流转机制和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确保各方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在数据收益分配方面,将坚持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构建公平高效的数据要素价值分配机制。

“总的来看,没有权益保护,就没有创新动力。我们希望通过《意见》的实施,更好保护企业在数据采集、开发、利用和利益分配方面的合法权益,让企业真正成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贡献者和受益者。”张望总结道。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