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珠海通过立法推动低空经济商业化进程,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构建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为低空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同时,珠海低空经济产业快速发展,但仍面临政策、安全监管等挑战。

当前,我国城市低空经济立法正逐渐“起势”,低空商业化进程呈现加速态势。低空交通作为综合立体交通发展的新质生产力,正逐步展现其巨大潜力。然而,由于法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低空新业态在空域申请、航线规划、安全监管等方面仍面临诸多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低空产业的商业化进程。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多个先行城市为低空经济立法。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低空经济的地方专项法规,苏州市发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性低空空中交通规则,珠海也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这些法规的出台,为低空经济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珠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李文基在《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珠海已经具备较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拥有中国航展和亚洲通用航展平台,以及大量陆岛运输的应用场景需求。此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也有发展低空经济的立法诉求。因此,抢抓时机制定珠海市低空经济领域法规,对于推动形成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促进珠海与合作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出台的《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提出,要基本形成广州、深圳、珠海三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格局。珠海市在2023年底就首次提出打造“天空之城”的战略目标,并率先以应用场景开发开放系统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此次《条例》的出台,正是珠海主动探索加速低空商业化运营的积极尝试。

《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建立健全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之间的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稳步推动低空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飞行规则制定、飞行服务保障等工作。同时,《条例》还提出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鼓励在符合条件的海岛、医院、学校等场所布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并推动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

珠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行业新增无人机飞行航线,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珠海智慧住宅无人机配送快件,为珠海打造“天空之城”作出更大贡献。此外,《条例》还就政府职责、基础设施建设、空域协同管理、飞行活动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上位法尚未作出具体规定的重点问题,作出了创新性规范。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闫攀宇透露,未来珠海将按照“先货后人”的发展路径,逐步构建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同时,珠海还将探索利用无人机、eVTOL等低空飞行器与传统交通运输工具做好衔接,不断完善交通运输体系。

今年以来,珠海已完成全国首个客货运一体eVTOL运营基地——唐家港无人机物流运营基地以及全国首个海岛eVTOL运营基地——桂山岛低空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成功开通全国首条海岛无人机邮路。目前正在探索外卖配送、海岛低空文旅等客货运输商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覆盖整个海岛的低空物流载人网络体系。

业内人士认为,珠海将支持低空经济产业的各项措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意味着低空经济的发展未来将有法可依。同时,《条例》也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协同、管控、标准、监管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从广东低空经济“三足鼎立”格局看,珠海作为广东低空经济的“第三极”,依托中航通飞公司落地,并在高新区聚集了多家低空经济产业上下游企业。截至2024年10月,珠海拥有航空及配套企业73家,2023年实现产值155.64亿元,增速27.6%,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不过,当前低空经济发展依旧面临政策、安全监管、产业生态、市场等问题和挑战。有受访企业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希望珠海能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或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耐心资本”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加快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