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发布重大利好:互换便利操作助力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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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重大利好政策,将开展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并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旨在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导读】央行、证监会携手发布重大利好政策,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基金报记者泰勒报道,12月31日午间休市期间,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宣布了两项重要举措。
央行将开展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
据央行官网消息,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此次互换期限为1年,可视情况展期,面向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费率将由参与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即日起开始接受机构申报。
证监会扩大互换便利参与机构范围
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宣布了扩大互换便利参与机构范围的消息。证监会表示,前期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功开展了首次证券、基金公司互换便利操作,操作金额达500亿元,共有20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参与投标。此次,在首批20家参与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分类评价、合规风控等条件,证监会商中国人民银行增选了20家参与机构,形成了40家备选机构池。每批次操作时,将筛选出约20家机构参与人民银行招标操作。
证监会强调,相关机构应充分发挥专业投资能力,加强合规风控管理,有效发挥稳市货币政策工具功能,加强和改善市场预期管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互换便利:央行创设的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互换便利是中国人民银行创设的一种旨在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它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通过互换便利,金融机构可以将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换成流动性更好的国债或央行票据,从而更容易在市场上进行回购或卖出融资。
互换便利的要点包括:操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操作方式为使用持有的资产作为抵押,从央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流动性资产;换出资产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等;换入资产为国债或央行票据;非银机构可通过质押国债、央票等方式获取流动性;资金用途仅限于投资股票市场,不能用于投资债券或其他资产;互换便利期限不超过1年,到期后可申请展期。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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