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互换便利政策,力挺资本市场
AI导读:
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重大利好政策,开展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旨在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市场注入新活力。
【导读】央行与证监会携手发布重大利好政策,为资本市场注入新活力!
中国基金报记者泰勒报道,12月31日午间休市期间,央行与证监会联合释放了重大利好消息,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政策利好详解
据央行官网消息,为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期开展第二次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此次互换期限为1年,可视情况展期,面向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费率将由参与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即日起开始接受机构申报。
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宣布扩大互换便利参与机构范围。在前期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开展的首次互换便利操作中,已有20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参与投标,操作金额达到500亿元。截至目前,首批操作已全部落地,实际投放超过90%,有效发挥了互换便利工具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中国证监会商中国人民银行在首批20家参与机构基础上,根据分类评价、合规风控等条件,增选了20家参与机构,形成40家备选机构池。目前,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并于今日开始实施。
互换便利工具解读
互换便利是中国人民银行创设的一种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旨在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该工具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
通过互换便利,金融机构可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换为流动性更好的国债或央行票据,进而在市场上更容易进行回购或卖出融资。互换便利所获取的资金仅能用于投资股票市场,有助于将资金直接引入资本市场。
互换便利的要点包括:操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操作方式为使用持有的资产作为抵押,从央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流动性资产;换出资产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份股等;换入资产为国债或央行票据;非银机构可通过质押国债、央票等方式获取流动性;资金用途仅限于投资股票市场,公募基金可用于应对赎回;互换便利期限不超过1年,到期后可申请展期。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内容有所删减以符合字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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