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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最新消息,财政部办公厅已正式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要求。通知强调,各主管预算单位需全面规划本部门(包括其下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的具体比例。

具体而言,当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时,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应不低于30%。此外,对于行驶路线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对于需要租赁车辆服务的,也应优先考虑租赁新能源汽车。

通知还指出,采购方需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和性能,结合实际需求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主管预算单位需指导和监督下属预算单位落实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的顺利使用。

此次通知的发布,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也预示着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公务用车领域的广泛应用将成为趋势。(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