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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2月10日起实施,明确了注册资本缴纳要求、股东出资形式多样性及公司治理解决方案。

为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加强公司登记管理,保障交易安全,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正式生效。

新《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司缴纳注册资本的具体要求,并增强了登记规范的指导作用。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须在股东全额缴纳新增股款后,方可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同时,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关键信息,应在产生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众披露。

为便利股东出资并激发市场活力,新办法明确了股东出资形式的多样性,除了货币出资外,股东还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估价且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此外,对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形式,若法律对其权属有明确规定,股东也可按规定用其作价出资。

针对公司治理中可能出现的僵局,新《实施办法》亦提出了解决方案。对于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等原因而无法调整注册资本的公司,公司登记机关将对其采取另册管理措施。同时,若公司股东死亡、注销或被撤销,其合法继受主体或投资人可代为办理注销登记。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