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探讨
AI导读:
本文探讨了新型城镇化对经济增长、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影响,以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同时,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策略,并强调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当前,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成为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并设定了五年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接近70%的目标。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新型城镇化不仅能拉动经济增长、改善就业,还能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随着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新型城镇化应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投资。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应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制定差异化政策,在人口流入地降低落户门槛,而在人口流出地加快土地制度改革。
陆铭指出,新型城镇化可通过拉动更有效的投资和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服务业的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因此,需要发展生产型服务业,提高制造业生产率,同时满足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后对服务业的消费需求。城镇化带来的人口集中,有利于提升服务业的供给能力,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从投资角度看,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向城镇地区和大城市集中,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相关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投资机会。从消费角度看,人口集中有利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进而释放更多消费需求。此外,服务业的发展还能促进就业和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陆铭还强调,“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应顺应人口流动趋势进行投资,解决当前出现的结构性矛盾,如部分制造业产能过剩和服务业供给侧短板。他建议,在人口流入地,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积分落户、外来人口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人口流出地,则需做减量规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陆铭提出,应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类推进政策。在人口流入地,应取消或逐渐淡化教育(学历)在积分落户中的要求,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在人口流出地,需加快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方面,陆铭认为,“人出来,钱进去”至关重要。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让人选择能够最大化个人收入的地方。同时,投入商业资本、技术和财政转移支付,发展农村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如农业规模经营和旅游产业,并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
(图片链接: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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