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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新增多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名单,包括一般主承销商、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及承销商,旨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财经聚焦】12月30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重要公告,宣布新增8家机构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旨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新增4家会员专注于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此外,还有15家机构被新增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进一步丰富市场参与主体。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强调,所有新增的主承销商及承销商需严格遵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相关自律规则,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及内部控制的完善性。同时,协会也明确了处罚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市场评价规则》等自律规则,暂停或取消其承销业务相关资格。

具体来看,新增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包括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科技创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方面,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脱颖而出,成为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的新力量。

此外,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等15家机构被新增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为市场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