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政策优化,撬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和比例,旨在撬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同时,政策面临支持范围有限和商业化融资配套难题,需实施政策“组合拳”协同发力。
专项债券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是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效应的重要举措。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和比例。
据受访专家分析,随着政策优化,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规模有望增加,但仍面临支持范围有限和商业化融资配套难题。为扩大有效投资,需实施政策“组合拳”,优化专项债券政策,并改善营商环境和提供金融支持。
近年来,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政策不断完善,旨在鼓励地方项目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资金问题。2019年,中央允许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使用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意见》发布前,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比例已提升至25%。
数据显示,2024年项目资本金主要集中在铁路、政府收费公路等领域,部分经济实力较弱的省份也表现出积极的态度,专项债用作资本金的比例接近上限。此次《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预计2025年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尽管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上限多次提高,但整体使用比例仍然偏低。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我国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比例徘徊在7%-9%之间。有限的使用范围和项目收益平衡要求是导致比例偏低的主要原因。
《意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旨在避免“项目等资金”困境,将支持范围扩展至新基建、新能源等22个领域。这些领域不仅是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还能通过专项债券的介入增强项目资本金实力,发挥“乘数效应”,提升市场化融资能力,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资。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扩大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旨在最大限度撬动社会资本,集中财政投资效应,提高投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速经济动能转换。然而,使用比例难以大幅提高,需通过改善营商环境和提供金融支持,让地方政府愿引、社会资本敢投、金融机构敢贷。
为解决项目资本金筹资难问题,金融部门可考虑配套支持政策,优化国有金融机构考核,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促进投资效率提升,扩大有效投资。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图片链接保留未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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