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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近年来金融投资诈骗案件频发,犯罪分子利用金融产品、金融科技等名目实施诈骗,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与金融管理秩序。公众需提高防骗识诈能力,警惕各类诈骗手段。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24日披露,近年来金融投资诈骗案件频发,犯罪分子利用金融产品、金融科技等名目,以“稳赚不赔”“保本保息”为诱饵,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实施诈骗,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与金融管理秩序。

从检察办案角度分析,金融投资诈骗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公众金融知识匮乏、投资获利心切、风险意识薄弱等弱点,编造高端投资名目,营造周边人员获利假象,诱导公众陷入诈骗陷阱。为防范此类诈骗,公众需提高防骗识诈能力,履行好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第一责任”,不被“高收益”所迷惑。

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取了七件涉及基金、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业务的典型案例,揭示诈骗手法。这些案例包括假冒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进行虚假宣传,利用虚假炒外汇、股票、虚拟币平台诈骗,虚构股评大师诱骗股民,以及以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为名非法集资等。这些诈骗手段虽形式各异,但实质都是利用金融产品、服务、平台诱导投资者投资,通过犯罪手段获取巨额财富。

金融投资骗局虽花样繁多,但套路相似。公众可以从案例中了解常见诈骗手法,汲取教训。提醒广大金融投资者:加强金融知识学习,熟悉投资业务,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警惕非法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选择正规投资公司和渠道;谨记金融投资伴随风险,坚决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等诱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