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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三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要文件,包括《信披办法》《年报信披办法》及《半年报信披办法》,涉及多项调整,旨在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三份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分别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披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简称《年报信披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简称《半年报信披办法》)。其中,《信披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

新修订的《信披办法》涵盖了风险揭示、行业经营信息规范、非交易时间信息发布要求等九项调整,并增加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优化了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完善了承诺对象范围等。同时,结合法律最新要求,将处罚金额上限从三万元提高至十万元。

《年报准则》与《半年报准则》的修订则主要集中在突出重点信息、减少冗余信息及其他修订内容,共有16项调整。其中,两者相同的修订内容有六项,包括提高重要新增非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调整篇章布局、删除股东大会相关披露要求等。

此外,《年报准则》还进行了十项独有调整,包括不再强制要求独立董事对退市发表意见、细化“营收扣除”和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披露要求、强化客户与供应商披露要求等。这些调整旨在使信息披露更加透明、规范,保护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21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