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调整提前还款补偿金政策引热议
AI导读:
交通银行对个人按揭类贷款及个人线上抵押贷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引发社会热议。各家银行对提前还款规定不尽相同,预计实质影响有限。
交通银行近期对个人按揭类贷款及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的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提前还款补偿金的收取将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然而,在合同约定的基础上,各地分行拥有补偿金优惠减免的权限。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行随后删除了相关公告。
在此之前,该行对于部分提前还款,每年允许免收补偿金进行提前还款一次,从第二次开始则收取当次提前还款本金1%的补偿金;对于全部提前还款,该行在特定贷款期限内也收取1%的补偿金。但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款是否收取补偿金或违约金的规定并不统一,有的银行不收取额外费用,只需偿还贷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而有的银行则会在一定期限内加收数月利息或按比例收取违约金。
记者调查发现,在上海地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支行网点表示,目前提前还款不收取补偿金或违约金,可通过手机银行预约,系统自动审批、扣款。招商银行上海地区某支行也表示不收取补偿金或违约金,只需偿还贷款本金和按天扣收的正常贷款利息。而农业银行上海地区某支行则表示,一年之内提前还款违约金为当次还款金额的1%,一至三年内为当次还款金额的1个月利息,满三年后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银行上海地区某支行则表示,三年以上不用付违约金,三年之内则要支付6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金融研究人士指出,普通个人提前还房贷是否划算,与房贷偿还方式、剩余年限、房贷利率等因素有关。就提前还款补偿金而言,一方面可以弥补贷款方因债务人提前还款而导致的未来利息损失,另一方面也是适度增加提前还款成本。但由于房贷金额大,提前还房贷并不普遍,预计实质影响有限。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也表示,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时,会以合同形式明确约定贷款期限、利率等要素。提前还款违背了贷款合同中关于贷款期限的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但法律未明确规定提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要看贷款合同约定。在实践中,少数银行即使有收取违约金的约定,客户往往也可以申请豁免或通过购买金融产品等方式获得豁免。
此外,董希淼还表示,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反复等多重冲击,我国居民工作不稳定性加大,部分居民收入有所下降,投资和消费需求不振。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管理部门多次要求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力度,采取切实措施积极为企业和个人纾困解难,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因此,预计其他商业银行不会同步跟进收紧提前还款条件。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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