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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多位公募基金经理因参与场外期权被查的消息在网上疯传,引发市场关注。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解读场外期权交易模式、准入门槛及业务发展状况。

近日,网络上流传着多位公募基金经理因参与场外期权被查的消息,且传闻称多家头部机构产品的基金经理变更与此相关。对此,澎湃新闻记者进行了多方求证,相关公司均否认了这一说法。

场外期权,这一目前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的金融衍生品,其交易模式及准入门槛备受关注。据业内人士介绍,场外期权是在非集中性交易场所进行的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具有双向交易的特点,即包括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通过场外期权,投资者可以在预期股票价格上涨时买入看涨期权,待股价上涨后行权或转让期权获利。

然而,场外期权也可能成为基金经理进行老鼠仓操作的工具。业内人士指出,基金经理可能通过个人或关联人员在相关机构购买个股的看涨期权,并通过在管产品资金推高股价,从而赚取期权的收益。此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与基金经理之间的内幕交易也是可能的。

关于场外期权的参与条件,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参与需满足“532”条件,即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金融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投资经验;产品参与则需满足“525”条件,即管理的金融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且具备2年以上金融产品管理经验。

在标的方面,《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且应进行实时动态调整。此外,《办法》还明确禁止了场外期权变相成为投资者交易通道等6方面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1月底,证券公司场外期权期末存量名义本金已超过万亿。然而,由于衍生品业务复杂程度高,且对券商资金、风控等方面的实力有较高要求,因此集中度也较高。目前,全市场共有44家券商是场外期权交易商,但一级交易商仅有8家。

据了解,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2012年开展试点以来,已经历了多轮规范。中证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以及《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场外期权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旨在促进场外期权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