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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新一轮16项措施,聚焦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涵盖支持新质生产力、物流降本增效、口岸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旨在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12月29日,海关总署正式揭晓了旨在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新16项措施,内容涵盖支持新质生产力、物流降本增效、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国门安全维护及整体智治水平提升五大维度。此次政策发布,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地区作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角色。

据海关总署介绍,这批新举措是在总结2019与2020年两轮支持长三角政策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推出的。数据显示,过去五年中,海关总署针对长三角地区的两轮支持措施已全面落地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11月,长三角三省一市进出口总额达到14.56万亿元,同比增长5%,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36.6%。

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方面,海关总署特别提出支持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中的非失信加工贸易企业采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并优化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流程,开展出口跨境电商跨关区退货监管业务试点,推进跨关区保税展示交易,以及研究在义乌实施进口日用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为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并营造更高水平的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完善区域通关协调机制,提高跨关区协同效率;加强企业帮扶与知识产权协同治理,建立长三角海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优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机制,通过数据分析与产业关联分析,提升宏观决策支持能力,稳定外贸预期。

此外,海关总署还宣布将推进智慧海关合作共建,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包括加强智慧海关项目合作与复制推广,深化大数据池、参数库等项目建设合作,并争取在长三角五关率先试点更多智慧海关场景。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