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防止利益捆绑,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草案)》,会议着重指出,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严防与发行人形成不当利益链条,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

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关键一环,其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质量与市场稳健发展的基础。要压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推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有价值、有潜力的企业能够进入市场,为投资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注册制的核心在于信息披露,中介机构需承担尽职调查、核验信息披露准确性、出具专业报告等职责,成为企业上市的第一道防线。中介机构应严把上市“入口关”,将“带病闯关”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拒之门外,从源头上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生态,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中介机构执业的规章制度。例如,3月份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建立健全执业负面清单和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4月份发布的新“国九条”则进一步压实了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并建立了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

尽管在强监管的推动下,多数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有所提升,但仍有部分中介机构在为企业提供公开发行股票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与企业勾结、丧失职业操守和独立性、对企业瑕疵视而不见甚至参与造假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作用,需要制定更多切实有效的制度规范。从之前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已经对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不同中介机构提出了特定的监管要求。相信经过审议和修改后,新规将进一步完善,为中介机构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引和要求,推动中介机构更加勤勉尽责、独立客观。

中介机构也应围绕主责主业,完善内控体系,提升执业质量。随着新业态、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中介机构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对优质企业的识别判断能力,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形成与注册制相匹配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确保真正有技术、有实力的企业能够登陆资本市场,将有瑕疵或不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拒之门外,切实履行好“看门人”的职责。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