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负面清单
AI导读: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对负面清单进行修订,提升适应性和有效性。其中,房地产公司表述迎来重大调整,支持债券发行人通过并购重组开展纾困和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的合理融资需求。
12月2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年修订)》,此次修订旨在提升负面清单管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修订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内容进行相应更新;另一方面,根据债券市场发展和业务风险变化,结合监管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房地产公司这一特殊行业类型发行人,负面清单中的表述进行了重大调整。删除了“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相关表述,调整为“主管部门认定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公司”。这一变化反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房地产市场新形势的适应和监管政策的调整。
此外,为支持债券发行人通过并购重组开展纾困、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等的合理融资需求,负面清单的相关条款也进行了优化。例如,增加了“除外”条款,允许为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的需要,发行人对风险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后,相关子公司负面情形发生在并购重组实施完毕以前的不受影响。
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早在2015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就首次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政策调整,私募债负面清单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团队的分析显示,尽管政策放松已有三年多,但房地产市场仍未明显复苏。2024年9月以来政策效果开始有所体现,但后续持续性仍有待观察。从地产债融资情况来看,境内债累计发行量同比下降,净增量为负,债券融资整体呈现为净偿还状态。
此外,修订后的负面清单还明确了未完成整改的发行人属于负面清单范畴,删除了“最近12个月”或“最近6个月”的时间限制,提升了负面清单管理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此次修订体现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债券市场风险防控的重视和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的决心。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图片链接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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