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加强规制平台与大型企业行为
AI导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加强对平台义务的规制,禁止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直指“内卷”式恶性竞争顽疾,但具体规则设计和罚则设计仍有待完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模式的革新,网约车平台通过“一口价”强制司机低价接单、大型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二选一”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给市场秩序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断面临新的考验。
近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备受关注的是加强对平台义务的规制,以及禁止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损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据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所长钟刚分析,修订草案的主要目标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市场空间,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平台行为的规制力度。修订草案新增条款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商家低于成本销售,以及大型企业滥用自身优势地位等行为,直指“内卷”式恶性竞争顽疾。
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旭指出,修订草案中的亮点条款是对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行为的规范。他强调,这些行为不仅出现在平台经济领域,还会在工业领域表现为不合理的供货要求、账期设置等,导致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危机。
具体到平台经营者的新规,修订草案要求平台不得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这直接回应了电商平台在促销活动中强制商家低价销售,以及网约车平台通过“一口价”等强制司机低价接单的问题。
然而,受访专家也表示,尽管修订草案增加了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但在具体规则设计和罚则设计上仍有待完善。例如,“低于成本”的认定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界定及举证规则也需明确。
此外,修订草案中的“约谈制度”和罚则设计也引发了一定争议。专家建议,应提高执法透明度,定期公开举报受理及核查情况,及时公开立案信息,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发布处罚决定全文或不予处罚的决定及理由,以防止选择性执法或不合比例的处罚措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年度报告(2023)》,2023年全国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2496件、罚没金额5.82亿元,其中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占比显著。这进一步凸显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全链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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