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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江苏省纪委监委联合查处,已给予开除党籍和政务开除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联合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此次调查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正式批准。

经调查发现,凌峰在担任证监会派出机构“一把手”期间,理想信念严重扭曲,纪法意识淡薄,未能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他利用监管公权力进行政商勾结,为个人谋取私利,对证监会监管形象及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带来了严重负面影响。同时,凌峰还对抗组织审查,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他违反相关规定,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落实监管“长牙带刺”要求不到位。此外,他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宴请,并长期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接送服务。凌峰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转嫁他人,并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鉴于凌峰的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党委决定给予凌峰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同时,江苏省纪委监委决定将凌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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