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证监会修订《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AI导读:
财政部与证监会联合修订并发布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旨在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在证券服务领域的监管,规范其备案行为,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近日,财政部与证监会联合修订并发布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简称《备案办法》),旨在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在证券服务领域的监管,规范其备案行为,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次修订坚持从严监管原则,通过把紧备案入口、强化持续监管、畅通备案出口,将备案要求贯穿于证券评估业务监管的全过程,从而提升资产评估机构的证券执业能力。修订内容集中解决了证券评估机构未备案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突出问题,并强化了备案的严肃性,规范了行业秩序,助力提升证券评估业务整体质量。
新的《备案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内容涵盖总则、备案要求、材料和方式、备案核验、公告和注销、法律责任及附则。主要修改包括:明确备案管理要求,加强入口管理,明确备案范围和未备案执业限制,提升未备案机构执业限制针对性;加强持续备案监管,优化重大事项备案和年度备案规定;健全备案退出机制,推动形成市场化筛选及科学管理格局;建立整改公告机制,对于未能满足备案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要求其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否则财政部和证监会将向社会公告并实施重点监管。
资产评估机构在资本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交易等活动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价值信息,是服务资本市场公平交易、公开披露的重要力量。自2020年实施备案制管理以来,证券评估机构数量迅速增长,截至目前,共有证券评估机构279家,较备案制改革前的69家增长了304%。
随着证券评估机构数量的成倍增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办法》在提升资产评估服务质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暴露出了一些不足。此次修订旨在解决这些问题,提升证券评估机构服务资本市场质量和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与证监会表示,将抓好《备案办法》的落实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备案辅导,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完善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的有机结合。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