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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年度报告与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旨在优化披露内容,增强针对性与透明度,减少冗余信息,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全面的信息。

  为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有效性,中国证监会于12月27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披办法》)及相关的年度报告与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优化披露内容,强化针对性,减少冗余。

  新《信披办法》强调了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的充分披露,同时要求上市公司根据所属行业特点,详细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特别是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能够反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此外,在非交易时段,如有需要,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可发布重大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公告。

  修订后的准则还增加了对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优化了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完善了承诺对象范围等。监事会相关职责履行主体调整为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以适应法律最新要求。

  在《信披内容与格式准则2号》中,主要财务指标信息得到细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得到完善,公司治理情况披露得到强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得到优化。同时,冗余信息进一步减少,篇章布局根据投资者阅读习惯进行了调整,部分章节得到整合。

  此外,《信披内容与格式准则3号》要求对于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后的净利润指标,提高重要新增非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并充分提示风险。

  此次修订旨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全面的信息,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