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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推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旨在将国有资本培育为长期、耐心、战略资本,并建立了分层分类长周期考核评价体系及细化免责情形。

  上海正式推出创新举措,旨在将国有资本培育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及“战略资本”。近日,上海市国资委携手上海市委金融办,联合发布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国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制度文件的诞生。

  《试行办法》详细规定,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对股权基金进行评价时,不再以单一项目的亏损或未达标作为负面评价的依据。同时,根据直投基金、母基金、专项基金的不同特点,对战略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财务投资基金分别构建了针对性的评价体系。

  据上海市国资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25家监管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已设立和管理了366只基金,总认缴金额超过5000亿元,总实缴金额也超过了3000亿元。此外,还有35家监管企业及其下属公司以参股形式参与了598只基金的投资,认缴金额超过2500亿元。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了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上海市国资委于8月印发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管理办法》,并随后联合上海市委金融办出台了《试行办法》,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试行办法》强调了国资基金的整体评价原则,不以单一项目的亏损或未达标作为负面评价的依据,而是结合基金的全生命周期及关键节点目标进行整体评价。同时,将“基金效益良好或完成整体目标,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但少数项目出现风险或损失”列为尽职免责的情形之一,体现了对国资基金整体评价的重视,以及对正常投资风险的合理容忍。

  此外,《试行办法》还建立了基金评价与管理人考核的分层体系,将管理人的年度考核与基金的全生命周期评价相结合。评价指标分为国资功能、基金运营、财务回报三个维度,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基金进行差异化评价。战略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评价更加侧重于其落实重大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产业发展等功能作用的发挥情况。

  针对基金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的不同特点,《试行办法》明确应结合基金所处运营阶段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引导监管企业建立长周期的评价机制。同时,还细化了尽职免责的情形,包括落实重大战略项目、处于技术研发阶段的项目、承担备选技术路线的项目等,在满足尽职免责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可适用尽职免责。

  上海市国资委表示,《试行办法》旨在从制度上减轻基金决策人员因项目亏损而被追责问责的压力,解决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的问题。同时,还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尽职免责机制,充分考虑早期项目的高风险特征,鼓励积极作为,支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未来,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提升国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制度的认同度与可操作性,推动政策走稳走实,为国有资本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创业资本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