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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五项金融行业标准,包括期货经纪合同要素、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规范等,旨在提升行业规范性和投资者保护水平,推动资本市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五项金融行业标准,包括《期货经纪合同要素》、《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规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5部分:期货公司逻辑模型》、《区域性股权市场分布式数字身份技术规范》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企业、产品和投资者编码规范》,这些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期货经纪合同要素》在2013年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时的各项责任分配、客户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交易指令、通知事项、风险控制事项如追加保证金和强行平仓、交割等,为期货公司编制规范统一的期货经纪合同文件提供了指导,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规范》则给出了证券期货业机构信息系统备份能力建设的框架,规范了数据备份能力、故障应对能力、灾难应对能力和重大灾难应对能力四种备份能力的量化指标要求,并提供了行业最佳实践,旨在提升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的信息系统容灾能力,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第5部分:期货公司逻辑模型》为期货公司建立逻辑模型提供了思路和方法,对逻辑模型的实体关系图、数据表和数据项的英文名称及词根编制规则、业务分类标签及数据敏感性标签等给出了指引和具体示例,有利于促进数据的标准化和集中处理。

《区域性股权市场分布式数字身份技术规范》规定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分布式数字身份系统的架构、标识符文档及其属性、可验证凭证及其属性等关键业务流程,以及基于分布式数字身份标识符和可验证凭证的数据流通机制,为构建基于“监管链—业务链”双层架构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分布式数字身份系统提供了坚实基础,促进了市场主体间的跨域身份认证和可信数据流通。

《区域性股权市场企业、产品和投资者编码规范》规定了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的企业、产品和投资者的编码要求和分配规则,为证券期货行业机构提供了统一的编码规范,有利于企业、产品、投资者的规范管理,促进投融资合作对接。

证监会表示,未来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加强数据治理和业务服务标准的制定工作,不断夯实科技监管基础,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