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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平衡公开原则与保密要求,保护投资者权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7日,证监会正式公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平衡公开原则与保密要求,保护投资者权益。该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完善其系统性和全面性。

《管理规定》在总结现行监管规则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对暂缓、豁免披露的规定进行了优化。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豁免方式和事项,强化内部管理,压实公司责任,并加强外部监管,防范滥用风险。豁免方式包括暂缓披露、豁免披露及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部分内容。

证监会指出,豁免披露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关制度分散,导致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或投资者不熟悉相关安排。此外,还存在以涉密为名开展业务宣传引发泄密风险,以及滥用豁免制度规避披露义务的问题。为此,证监会制定《管理规定》,以落实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文件精神。

在豁免事项方面,《管理规定》明确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两大类豁免事项,并列举了允许豁免的前提条件。同时,上市公司需制定披露豁免制度,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定期向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此外,《管理规定》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处罚、追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责任及依法处罚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此次《管理规定》的出台,标志着证监会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