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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即将出台首个信息披露豁免规定,明确了两种豁免信息类型及三种豁免方式,旨在保护投资者知情权,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同时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中国证监会即将出台首个信息披露豁免规定。12月27日,证监会公开征求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的意见。《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两种豁免信息类型及三种豁免方式,旨在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并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根据《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可采用代称、打包、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实施豁免,如果仍存在泄密风险,则进行完全豁免。业内人士指出,现行法规框架下,暂缓或豁免披露的规定较为零散,此次《管理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法规层级的提升,使得规则更加明确清晰,便于实践操作,并专门对“滥用”行为进行了防范。

《管理规定》明确了两种豁免信息类型,即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并设定了三种豁免方式:暂缓披露、豁免披露整个临时报告以及采用代称、打包、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部分内容。此举旨在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避免公开披露可能给公司或他人利益造成的损害。

此外,《管理规定》还从压实公司自身责任和强化监管外部约束两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上市公司需建立信息披露豁免制度,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并登记豁免相关信息。同时,监管机构将定期收集商业秘密登记材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豁免披露行为的合规性。

业内人士认为,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但公司也需要保护国家安全及商业利益。《管理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在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商业秘密以及国家信息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