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施,证监会推进配套制度完善
AI导读:
新《公司法》及《实施规定》正式生效,中国证监会积极响应,对现行证券期货制度进行梳理,计划修改完善配套规则,并公开征集意见。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及《实施规定》正式生效。中国证监会积极响应,对现行证券期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计划通过集中与分散的方式,对配套规则进行修改完善。目前,证监会正就89项拟废止或修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两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这些调整主要围绕新《公司法》及《实施规定》进行适应性修改,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具体包括:删除与上市公司监事会相关的规定,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及证券公司等内部监督机构的选择;增加和调整公司治理相关规定,与新《公司法》保持一致;调整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对文字表述进行修订,如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并更新引用的《公司法》条文序号;废止与新《公司法》冲突或已被新规则替代的文件。
为确保IPO企业、上市公司及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等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平稳过渡,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规则,详细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并设定了一年的过渡期。相关主体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调整。
证监会诚邀社会各界对新《公司法》相关配套制度规则提出宝贵意见,将根据反馈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并按程序发布实施。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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