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提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提示,指出社会上存在部分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经营主体通过伪造许可证等手段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提醒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并充分利用官方渠道查询核实许可证信息。
记者12月27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近期社会上存在部分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经营主体,通过伪造许可证等手段,骗取公众信任并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给金融市场带来了较大的风险隐患。为保障公众权益,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相关提示:
首先,所有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严格依法持证经营。根据相关法律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许可证是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授权的派出机构依法颁发的法律文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租或出借。银行保险机构在开展金融业务时,必须依法取得许可证,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或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公示,确保公众能够清晰识别。
其次,公众应充分利用官方渠道查询核实许可证信息。金融监管总局已全面依法披露所监管银行保险机构的许可证信息,消费者可登录总局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xkz.nfra.gov.cn/)进行核实。对于查验后仍有疑问的,可向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有关银行保险机构咨询,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最后,公众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自觉抵制无资质或伪造资质的经营主体。如发现伪造许可证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略有编辑以符合发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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