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警示:警惕伪造许可证非法金融活动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警示社会上不法主体通过伪造许可证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提醒公众提高防范意识,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警惕伪造许可证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经营主体,他们通过伪造许可证的手段,骗取公众的信任,并开展非法金融活动,这种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为保障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非法金融机构及其活动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进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金融监管总局特发布以下提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展金融业务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持证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3号),许可证是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授权派出机构依法颁发的法律文件,用于准许银行保险机构经营金融业务。这些许可证包括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及保险中介许可证,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租或出借。
银行保险机构在开展金融业务时,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或相关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公信力。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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