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江苏省纪委监委联合查处,已被开除党籍和政务开除,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联合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近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式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与江苏省纪委监委联合对江苏证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凌峰存在理想信念严重扭曲,纪法意识极度淡薄的问题。作为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负责人,他未能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角色错位、公私不分,利用监管公权力进行深度政商勾结,从事“干私活”“谋私心”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证监会监管形象以及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同时,凌峰还对抗组织审查,与多人串供,转移隐匿违法所得。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他违反相关规定,未经集体研究违规决策,落实监管“长牙带刺”要求不到位。此外,凌峰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并长期无偿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接送服务。他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以“投资入股”名义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凌峰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知悔改,继续违法违纪,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凌峰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凌峰政务开除处分;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此外,经江苏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凌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