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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七方面17项举措,旨在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提升资本金使用上限,加快专项债发行进度,促进有效投资增长。

特约评论员谷喻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七大方面共17项具体措施。这些改革旨在扩大专项债的投资领域,提高资本金使用上限,并赋予部分地区专项债审批自主权,以加快专项债的发行与使用效率。

首先,专项债投向领域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取代原先的“正面清单”。此举将显著拓宽专项债的投资范围,允许地方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有助于推动政府投资的多元化,并加速财政资金注入更多项目,有效发挥专项债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投资方面的作用。

“负面清单”主要包括无收益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房地产开发(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外)以及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储备被纳入支持范围,这将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同时,专项债券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其次,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的适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且各省资本金使用上限比例将从25%提升至30%。这一变化将促进有效投资增长,特别是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等领域。新增加领域主要集中于新兴产业发展和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这将有助于加快相关领域的发展速度。

提升资本金使用上限比例将解决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从而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增长动力。此举还将改善民间投资预期,增强市场对项目前景的信心。

再者,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将提升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效率。省级政府批准后,无需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直接组织发行,并同步报备。这一改革主要针对经济大省,有助于其发挥引领作用。对于试点外的地区,已审核的在建项目将纳入“绿色通道”,避免重复申报。

同时,加强专项债项目监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财政部将对试点地区进行跟踪检查,定期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此外,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以防范兑付风险。

最后,《意见》强调要加快专项债券的发行与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预计2025年专项债发行进度将明显加快,一季度即可开始发行部分提前批专项债额度,以实现新旧项目的有机衔接。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