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强化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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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银行业高管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合规性和廉洁性,促进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
【导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银行业高管人员的监督管理。
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针对新修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公告。此举旨在通过强化监管,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合规性和廉洁性。
《办法》强调,将针对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完善,加强对拟任人的合规和廉洁从业情况的审核。同时,将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对相关人员任职进行限制,以压实金融机构对高管人员适格性管理的主体责任。这有助于推动高管人员诚信履职、廉洁从业,促进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此外,《办法》还规定,金融机构在任命或授权相关高管人员职责前,需确认其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对于须经任职资格许可的高管人员,金融机构需在任职前向监管机构提出任职资格申请,并在获得核准前不得让其履职。对于适用报告制的高管人员,金融机构则需按规定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近年来,银行高管任职资格审核的监管力度不断趋严。2024年,多家银行高管因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而受到处罚,部分人员因不符合监管任职要求而失去职位。银行作为持牌金融机构,对高管的任职资格有严格规范的要求,不仅需内部推荐,还需监管认可和核准。审核内容既包括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基本任职要求,也涉及个人家庭财务状况是否稳健、是否曾涉及相关处罚和违法违规情况等。
例如,今年1月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因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行长助理程伟不满足本科以上学历要求,撤销了其任职资格批复,并要求该行在5日内免去其行长助理职务。此前,该局曾对程伟的任职资格给予核准,但经调查核实后,发现其不符合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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