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消保制度建设在各地取得新进展,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联合探索“司法+行业”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实现金融纠纷前端化解、多元化解。信用卡和小微领域成为金融纠纷高发地带,各地正积极应对。

继11月初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我国金融消保制度建设在各地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

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两批共11个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这一举措标志着在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多地正积极探索“司法+行业”的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力求实现金融纠纷的前端和多元化解决,从而提升公众在金融领域的满意度、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的规划中,构建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完善金融消保体系的关键一环。专家指出,金融纠纷作为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点领域,亟待健全高效、便捷的调解机制,以切实解决消费者的痛点问题。

当前,信用卡和小微领域成为金融纠纷的高发地带。信用卡纠纷因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权责关系复杂,已成为主流金融纠纷之一。据统计,2018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一审信用卡纠纷案件高达307.8万件,占比达37.3%。此外,小微企业也面临大量金融纠纷,其特点为金额小、债务人流动性高且失联率高,这进一步加大了纠纷化解的难度和成本。

为应对这一挑战,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保局倡导在金融领域推广“枫桥经验”,推动线下调解服务扩面增质,并加强线上调解力度。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系统正紧密合作,通过制度创新、资源调配、程序优化、人才培养等措施,探索多元化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

截至11月末,全国已建立192个金融纠纷调解组织,1.3万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累计调解金融纠纷4.1万件,涉及金额达102亿元。例如,广东正和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与多家银行机构合作,实施信用卡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成功调解大量案件。同时,针对小微金融纠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建设“和合金融”共享法庭,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化解纠纷。

专家表示,各地经济形态和金融环境各异,金融纠纷的形成原因和化解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合探索多元化的金融纠纷化解机制,能够显著提高化解质效,减少金融纠纷,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