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再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AI导读:
临近2024年岁末,国家发改委再次发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明确不得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名变卖资产、变相融资,并强调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旨在防范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风险。
临近2024年岁末,国家发改委再次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机制进行规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此次《通知》明确指出,不得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名,将特许经营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变卖资产、变相融资的手段,旨在防范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风险。
近年来,特许经营领域频繁出现争议事件,多与出让虚拟的特许经营权有关。例如,广西南宁“天价停车费”事件和山东济南平阴县出让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事件,都揭示了地方政府利用特许经营权进行融资套现的现象。对此,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示,部分地方政府通过轻资产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套现,背离了特许经营PPP的目标。
《通知》特别指出,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同时,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也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这一要求旨在纠正地方政府“天价”转让特许经营权的行为,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广西南宁“天价停车费”事件为例,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争议。当地政府将全市收费类道路停车资源交由国资控股的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该公司通过质押特许经营权从银行获得了72亿元估值,但随后因收费过高引发社会不满。最终,多名涉事干部被免职,市长侯刚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道歉。
此次《通知》的发布,旨在堵住“特许经营权”这个窟窿,防止地方政府通过变卖资产、变相融资等方式增加隐性债务。同时,《通知》还提出优先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规范参与不涉及新建和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项目。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薛涛指出,这种方式可以防止过高溢价的出现,降低未来政府支付压力。同时,对于非基础设施的轻资产项目,由于没有资产可以估值,很多也会采取拍卖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往往导致地方国企接盘后从银行贷款,风险极大。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也强调,要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加强预算管理,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此次《通知》的发布,无疑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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