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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17项举措,旨在拓宽专项债券投资领域,提升项目资本金使用效率,加速债券发行与资金使用,激发内需潜力,促进有效投资增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七大方面共17项具体措施,旨在拓宽专项债券投资领域,提升项目资本金使用效率,加速债券发行与资金使用,以进一步激发内需潜力,促进有效投资增长。此政策不仅扩大了专项债券的投向领域,还明确了项目资本金范围的“正面清单”管理,将信息技术、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及传统基础设施改造纳入其中。

具体而言,《意见》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未列入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同时提高了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券比例,上限由25%提升至30%。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指出,这一政策实际上拓宽了专项债的使用范围,有助于地方政府更迅速地找到合适项目,加速财政资金转化为实物工作量。

在优化管理机制方面,《意见》推行了“自审自发”试点,下放项目审核权限至10个省份及雄安新区,由省级政府审核批准项目清单,并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机制,同时设立了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的“绿色通道”。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认为,此举提高了信息对称性,增强了专项债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

此外,《意见》还强调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与使用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项债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投资扩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指出,2025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项债在多个方面发挥效能。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