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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要议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025年3月5日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通过)

  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会议预计将涵盖以下重要议程:首先,将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全面审议;其次,将细致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的计划草案;同时,还将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并讨论2025年的预算草案。此外,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进程,对于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