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旨在优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质效。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监事会、职工董事设置等方面提出新要求,金融机构需按要求调整治理架构。

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监管总局已印发《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此举旨在优化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质效。

该《通知》被视为落实公司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金融机构构建符合自身实际的治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治理灵活性和有效性。同时,也有助于保护职工权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衡。

新修订的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监事会、职工董事设置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为此,金融监管总局研究梳理相关制度文件,起草了《通知》,为金融机构在完善治理架构、开展章程修改等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通知》根据公司法的最新规定,明确了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监事会、职工董事设置的具体要求。允许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优化监督机构设置,选择保留监事会、监事,或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

同时,对于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机构,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职工监事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且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

此外,《通知》还规定,金融机构在取消监事会后,原外部监事若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可按照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转任独立董事。但原任职外部监事和转任独立董事的累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金融机构稳妥有序落实相关要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图片来源:相关图片已省略,详细请见原文)(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