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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为与新公司法保持一致,制定并公开征求《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征求《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持一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并于2024年12月25日起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确保其与最新公司法规定相衔接。

《决定》主要修改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监事会设置的规定,允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从而简化机构结构。同时,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新增了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的严格管理要求,明确此类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对于日常小额金融产品或服务交易,则简化了审议程序,由董事会统一决议。

此次修改不仅体现了对公司法的贯彻落实,还优化了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了内部监督效率。同时,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有助于确保关键核心人员忠实履行职责,避免潜在利益冲突。此外,通过综合考虑行业实际,优化了关联交易的审查流程,提高了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公众反馈,进一步完善《决定》,并推进其发布实施。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图片链接保留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