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出台: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
AI导读:
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旨在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鼓励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
据国家数据局微信公号12月25日披露,近日,国家数据局携手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国务院国资委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将进一步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体系,确保企业在合法获取和持有数据的基础上,享有对这些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的权利,并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企业可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自主决定或由第三方代为开发数据产品或提供数据服务。为了推动数据的高效利用,政策鼓励企业采用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灵活方式流通数据,以此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活力,促进数据的高效流通和价值最大化。
此外,《意见》还着重强调了建立健全数据权益流转机制和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的重要性。当企业面临合并、分立、解散或被宣告破产等情形时,应确保相关数据权利和义务能够依法依规同步转移,保障数据资源的有序流转和合理利用。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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