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敲诈勒索案:微信公号发布不实信息被判刑
AI导读: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宋某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实信息敲诈医药企业,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退还企业损失一百五十余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宋某敲诈勒索案尤为引人注目。据悉,自2021年1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某某学术车”平台上,刻意发布了关于江苏、河北等五家医药企业的不实或负面信息。在被害单位主动联系要求删帖或宋某主动联系被害单位声称可以删帖时,宋某便要求企业签订所谓的“公关服务协议”,并支付高额的服务费用。若企业不支付,宋某则拒绝删帖,以此手段迫使被害企业以“公关费用”等名义向其支付款项,并承诺在收取费用后删除负面信息,且在合作期限内不再发布任何负面信息,以减轻对被害企业的负面影响。
经过司法程序,2023年12月28日,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还被害企业损失共计人民币一百五十万余元。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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