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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公开征求意见,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监督效率,并简化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提升操作性。

南方财经12月25日电,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此次修改回答了记者提问。修改内容包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监事会的设置,允许审计委员会在行使监事会职权的情况下,机构可选择不设置监事会,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监督效率。

同时,《决定》还对《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最新公司法要求,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与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交易,均需报董事会批准。不过,对于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且交易金额较小的,可简化审议程序,由董事会统一作出决议。这一修订旨在提升相关要求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此外,《决定》还提出了简化审议程序的具体要求,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购买所任职机构的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如办理银行卡、一般性存款、购买理财、商业保险等,若交易金额较小,可简化审议程序。具体来说,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且交易后累计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可由董事会统一作出决议,免予逐笔审议。

此次修订充分考虑了行业实际,旨在优化监管规则,提升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