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议通过中介服务规范草案,资本市场迎重要变革
AI导读: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介机构服务规范草案,强调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防止利益捆绑,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草案)》,标志着历经四个月征求意见的新规取得了重要进展,我国资本市场在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上迈出了关键步伐。此次会议强调了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角色,要求防止利益捆绑,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对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行为规范进行定调,这十分罕见,显示出强烈的信号意义和广泛的影响力。草案从提出到颁布需经历多个环节,确保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以国务院名义正式发布。
新规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中介机构的服务规范、收费原则、禁止性行为以及监管与处罚措施等。其特点显著:一是体现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高度重视和部门间的紧密合作;二是清晰明确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核心目标,强调中介机构的“看门人”作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介机构服务中的收费问题,加强监管,增强独立性,并提出分类施策的监管要求。
其中,收费问题备受关注。新规要求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收费不得与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挂钩,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严禁中介机构通过不正当方式谋取利益,如入股、获取上市奖励费等。
新规的实施将带来多方面影响。首先,提升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上市公司质量,降低投行帮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动机。其次,规范和完善IPO收费,使项目收费周期更加均衡,改善前期阶段项目收入。
此外,会议重申了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的立场。新规要求中介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并配备符合资质的从业人员。对于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证监会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大打击力度,提升违法成本。
证监会还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文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证监会致力于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净化市场生态,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秩序。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的适用范围广泛,不仅适用于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还参照适用于为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情况。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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